2023届(高职扩招)毕业生: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各位毕业生(含结业生)要积极配合,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生源信息上报。截止目前,仍未完成生源信息上报的同学,须在2023年5月21日前全部完成生源信息修改及上报。未完成的同学包括未在系统提交生源信息和已提交但审核不通过的同学。生源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就业信息填报。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1 生源信息填报指引。
2、就业去向登记。已完成生源信息上报但未进行就业信息填报的同学,需在2023年6月10日前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完成就业信息填报。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2 就业信息填报指引。
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请进行电子就业协议填报具体填写方法见附件3 就业协议填报指引。
就业信息和电子就业协议二者只选择其中一种填报即可。
3、就业信息修改。已提交就业信息填报的同学,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若发现审核不通过,需查看审核记录,了解不通过原因,及时按审核意见修改或提交正确的附件材料。
4、其他问题。各位毕业生在填报时若有疑问,请联系所在教学点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4各教学点就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5日